公告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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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

时间 :2018年05月30日   来源于: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

 
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》(科发人教字[2017]8号)、《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人员聘用管理细则》(煤化字[2016]58号)、《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》(煤化字[2018]23号)文件有关规定,结合我所实际,现将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的内容
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,指我所在职在岗职工中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人员,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内岗位等级的聘用,具体为:
专业技术岗位三级(正高级三级)申请专业技术岗位二级(正高级二级);
专业技术岗位四级(正高级四级)申请专业技术岗位三级(正高级三级);
专业技术岗位六级(副高级二级)申请专业技术岗位五级(副高级一级);
专业技术岗位七级(副高级三级)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六级(副高级二级);
专业技术岗位九级(中级二级)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八级(中级一级);
专业技术岗位十级(中级三级)申请专业技术岗位九级(中级二级);
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(初级二级)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(初级一级)。
二、等级聘用岗位数
正高级二级岗位: 岗位数≤1个。
正高级三级岗位: 岗位数≤8个。
副高级一级岗位:岗位数≤9个。
副高级二级岗位:岗位数≤15个。
中级一级岗位:岗位数≤19个。
中级二级岗位:岗位数≤21个。
初级一级岗位:岗位数≤7个。
三、岗位基本任职条件
研究员、正高工二级任职条件:本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,对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进步或高技术创新与集成产生了重大影响,并被国内外同行认可;主持并完成过国家、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;任正高三级岗位满5年或任正高岗位满10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研究员三级任职条件: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,具有本学科系统的研究积累;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关键技术成果,或在解决国民经济、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,提出了有价值的新思路或新方法;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国家、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;任研究员四级岗位满5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正高级工程师三级任职条件:本专业领域的带头人,取得了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关键技术成果,或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,提出了有价值的新思路或新方法;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国家、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;任正高级工程师四级岗位满5年或任正高岗位满10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副研究员一级任职条件: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等效项目;任副研究员岗位满4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高级工程师一级任职条件: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国家、院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;任高级工程师岗位满4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高级实验师一级任职条件:能够根据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趋势,提出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实验方案,在国家、院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;任高级实验师岗位满4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副研究员二级任职条件:任副研究员岗位满2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高级工程师二级任职条件:任高级工程师岗位满2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高级实验师二级任职条件:组织过本学科的大型实验,或对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进行过重要的改进或开发利用工作;任高级实验师岗位满2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中级一级任职条件:任中级岗位满3年,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任中级岗位满1年;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博士后出站人员。
中级二级任职条件:任中级岗位满2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博士研究生毕业,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初级一级任职条件:任初级岗位满2年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硕士研究生毕业,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备注:对特别优秀或作出重大创新贡献,或在承担“三重大”产出、涉及“8+2”领域(平台)布局任务中取得重大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在竞聘高等级岗位时,经所学术委员会同意后,可适当放宽岗位任职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。(1) 获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、“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”、“万人计划拔尖人才”或同等次以上人才称号者;院“百人计划”终期考核优秀者;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;国内一级学会或国际重要学术组织的主要负责人;国家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;(2) 在国内外长期从事科研工作且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,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过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的职位,经院特批引进的少数拔尖人才。(3) 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及以上奖励获得者(排名前3名);(4) 作为第一作者在Nature、Science发表论文1篇;或在Nature子刊、Science子刊及其他IF≥20的国际期刊上发表4篇论文,产生重要学术影响者;(5)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独立课题负责人,承担基金重大、先导专项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、国家重大科学仪器开发专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;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支撑计划、基金重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(青年科学家专项)及其它部委下达的500万(含)以上项目者;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横向项目,研制总经费(留所到位)达3000万元;或作为项目负责人,完成成果转让,单项经费(留所到位)达500万元者。(6) 所学术委员会认可的获得与上述同等能力者。

 

四、参加人员及岗位任职年限计算

1、参加竞聘人员为我所现岗位聘用人员。

2、现岗位任职年限计算及工作业绩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。

五、申报及评审程序

1、申请者将上述个人准备材料于2018年6月8日前送交本人所在部门(实验室、中心、管理处室等)。(其中:纸质版材料单面打印,不要装订,在相关位置签字)

2、由各部门填写《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汇总表》,并于2018年6月12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、电子版及本部门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(纸质版)报送人事教育处。

3、岗位聘用委员会经过考察评议提出拟聘推荐人选。

4、所务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。

5、在所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;

6、公示结束,如无疑义,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人事教育处联系人:杨晓燕 张学锋

联系方式:4040493-804,4138638;yangxy@sxicc.ac.cn

附件:1、《岗位聘用审核表》[附件]

2、《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个人条件、成绩、贡献简表》[附件]

3、《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汇总表》[附件]

 

 
人事教育处
2018年5月30日